录取规则
1、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,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2、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。
3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,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。此外,在没有明显差距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英语、数学成绩高的考生。
4、我院根据各省考试院(招生办公室)提供的生源情况,按计划数120%以内的比例确定学院调档线。
5、我院对国家和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规定的加、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。加、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。